人醒≠酒醒!泉港驿坂高速交警查处 2起“隔夜酒驾”行为!

近日,在沈海高速驿坂路段,高速交警在例行检查时,查获两起典型的“隔夜酒”酒驾行为,请看记者的报道。

在执勤中,民警通过呼吸式酒精测试筛查,发现这两名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都超过了法定标准。但两名驾驶员均表示,自己是前一晚饮酒,经过一夜的休息,以为酒精已经完全代谢,便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上路。

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驿坂中队民警 张江平:“所谓的隔夜酒就是当事人在前一天晚上或者在凌晨喝酒,休息了一段时间以后,就以为自己人清醒了。(但)因为每个人的体质它是不一样的,酒驾我们查的是驾驶员血液里面酒精含量,以20mg/100mL乙醇含量为界,以下不算酒驾。如果有吹出来(是酒驾),我们不建议他开车,会叫他在现场醒酒,或者更换其他驾驶员。”

近年来,泉州高速交警采取了一系列严格而有效的措施,在加强执法力度的同时,也通过各种渠道加强高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驿坂中队民警 张江平:“通常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会做一个面对面的宣传,在高速的路口还有服务区,包括路面上的天桥,都有悬挂这些警示条幅。我们还会进到企业,进到村,还有进到幼儿园,做一些相关的专项宣传,抵制酒驾。”

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因人而异,且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喝酒后次日驾车仍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驾驶员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驶行为。

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驿坂中队民警 张江平:“高速交警提醒大家,为了保障我们自己的人身安全及他人的安全,一定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完隔夜酒,第二天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开车间隔24小时以上,一定要保障自己充分的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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