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当副总!泉港人才政策“给力”

据泉港科技服务9月10日消息,根据《泉港区企业“科技副总”选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泉港委人才〔2024〕4号)规定,泉港区科学技术局拟选聘10名“科技副总”,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月9月10日—9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泉港区科学技术局提出意见。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科学技术局科技管理股联系电话:0595-68166575。


公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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