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泉港法院有赏金!

据泉港法院9月22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泉港区法院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吕燕玉,女,汉族,1976年2月28日出生,住晋江市池店镇池峰路731号南天裕景1幢2梯1107室。

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760228****

执行标的50000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1日)

悬赏金额及条件:1.第一个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且经法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奖励该举报人500元赏金;2.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赏金。


被执行人:王金泉,男,汉族,1975年10月3日出生,住晋江市池店镇池峰路731号南天裕景1幢2梯1107室。

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751003****

执行标的50000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1日)

悬赏金额及条件:1.第一个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且经法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奖励该举报人500元赏金;2.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赏金。




泉港区法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 系 人: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杨法官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71号新审判大楼3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6811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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