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港区政府原则同意后龙镇坑仔底村村庄规划和山腰街道新宅社区村庄规划成果及相关内容。
泉港区政府的批复指出,属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与管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一户一宅”政策,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盘活农村存量和低效利用土地资源,推动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加快农村产业经济发展,保护村庄特色风貌;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农水局负责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将坑仔底村、新宅社区村庄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用地布局;属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开展村庄规划宣传和讲解,发放村庄规划村民手册,引导和规范村庄建设行为。
批复强调,经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属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修改申请,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