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泉港18个村,“延展滩涂养殖证使用期限一年”

    

泉港区政府网站消息,近日,泉港区政府批复同意延展叶厝村等18个单位水域滩涂养殖证使用期限一年。

滩涂养殖涉及18个村集体

01. 泉港区山腰街道叶厝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7.3944公顷;

02. 泉港区山腰街道鸢峰村民委员,养殖面积7.4431公顷;

03. 泉州市泉港区潘南盐场,养殖面积14.0公顷;

04. 泉港区后龙镇后墘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24.8376公顷;

05. 泉港区后龙镇许厝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16.9222公顷;

06. 泉港区界山镇狮东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38.6495公顷;

07. 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26.5公顷;

08. 泉港区南埔镇惠屿岛开发有限公司,养殖面积105.2公顷;

09. 泉港区山腰街道菜堂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201.8455公顷;

10. 泉港区峰尾镇诚平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291.9公顷;

11. 泉港区峰尾镇郭厝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113.9公顷;

12. 泉港区峰尾镇奎璧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298.2公顷;

13. 泉港区峰尾镇联岩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224.8公顷;

14. 泉港区峰尾镇峥嵘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298.3公顷;

15. 泉港区后龙镇割山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123.0736公顷;

16. 泉港区后龙镇后龙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104.9803公顷;

17. 泉港区后龙镇柳亭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65.3587公顷;

18. 泉港区后龙镇许厝村民委员会,养殖面积89.623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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