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要通告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按科学划定、精准管控工作要求,经专家研判,自2021年9月12日起,将泉港区界山镇界山村东丘自然村划定为中风险区域,区域内居民严格实施居家隔离。

  二、即日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必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住宿酒店进行报备或主动拨打当地疫情防控咨询热线,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关注疫情信息,不去中高风险地区,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活动须佩戴口罩,配合验码、测温,并保持一米线距离。

  四、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规模,各级各类公共场所、交通工具要严格按照规范做好验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消毒、通风等防疫工作,并通过预约、错峰、限流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

  五、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快预约登记,根据安排有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六、所有在泉港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泉港,因就医、特定情况等确需离开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七、泉港区将有序动员市民群众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按照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确保应检尽检。

  八、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就医过程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严禁恶意造谣传谣、瞒报和谎报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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