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第2号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暂停对外开放;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管场所等重要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二、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得提供堂食。全面推行外卖服务,一律采取“无接触”方式进行。一律禁止街边烧烤、大排档等夜市餐饮经营活动。

  三、除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外,其他场所一律关停。

  四、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神事不办”,并要向所在镇(街)、村(居)报备,不得邀请区外特别是疫区亲友参加。凡因办理“红白事”等聚集性活动而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在外(尤其是国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确诊本土病例地区)的泉港乡亲非必要不返乡,积极配合当地落实管控措施。

  六、请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出门,各村居(小区)实行严格的出入闭环管控,居民凭有效证件出入,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七、对落实“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不力、未按要求关停的相关经营主体,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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