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全省首创”!咱厝法院联手保险再出新招!

  全省首创  执行救助保险机制

  近日,泉港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公司举行“泉港区执行救助保险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这是全省首个推出的执行救助保险机制的法院。


签约仪式现场

合作协议文本

  为何要推行执行救助保险

  在执行案件中,常常有胜诉一方因案件执行难或执行不到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形,此次推行的执行救助保险机制正是破解这种窘境的良好,有别于传统司法救助,由泉港区人民法院作为投保人,使用部分救助资金,为遭受人身伤害并取得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或其亲属购买保险服务,由保险公司对这类申请执行救助的人员,进行真实性调查,再由法院进行审核,最终由保险公司发放救助款。

  这是泉港区人民法院在落实便民执行工作上的又一创新举措,通过与保险公司联动实施执行救助,切实回应群众对便民执行的新期待,让执行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执行救助保险三大优势

  (一)救助对象更广泛。

  法院投保的被保险人是因无法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胜诉受害人及其家属,一旦确定受害人及其家属符合救助规定,保险公司便会对符合条件的所有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赔偿。执行救助保险覆盖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涉民生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等。

  (二)救助额度增值高。

  根据协议规定,投保的救助基金总额能增益至1.3-1.5倍之间;

  (三)救助准确度更高。

  保险公司对申请救助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法院进行审核、救助款发放完毕后保险公司再回访核实这样“前调后核”的方式,可以确保救助的必要以及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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