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三次酒驾,看看泉港交警怎样处罚这位麻龟司机?

  近日,泉港交警大队南埔中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让人没有想到的是,驾驶员林某已是第三次酒驾被查了。



  当天清晨,泉港交警大队南埔中队的民警在通港路下炉村路段设卡检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时许,一辆黑色轿车被拦下,驾驶员林某一吹气,酒精测试棒立即红灯闪烁。

  现场声:“请吹气。对不起,您喝酒了。”


  随后,民警对林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并将其带往医院进一步抽血检测。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74.27mg/100ml,属酒后驾驶。

  林某:“就在我家那边,我先喝了两瓶,开第三瓶的时候老板打电话说,工人把事情做砸了,第二天早上让我早点,因为九点要出货,我就没喝了,第二天早上我六点多就开车过去了。”


  据驾驶员林某陈述,国庆前夕几个朋友一起喝了些酒,结果当晚又临时接到单位的电话,第二天早上需要临时加个班,没想到,隔夜酒没过劲,被查出酒驾。

  泉港交警大队南埔中队中队长 庄梅山:“当我们把林某带回中队进行再次调查的时候,发现林某无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而且他于2015年9月份被福州长乐市交警大队查处过酒后驾驶,2016年5月份,被福州高速支队因再次饮酒驾驶被查处,而且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这次属于他第三次酒后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法行为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林某:“打死都不会了。”

  泉港交警大队南埔中队中队长 庄梅山:“我们在这边还是要提醒广大的群众,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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