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的轨道内理性表达诉求、正确依法维权,是保障公民利益实现、推动社会进步完善的重要内容。近日,泉港区前黄镇古县村一妇女,以爬上电力铁塔阻扰施工的方式表达不满,被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10月15日上午8时许,泉港区前黄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前黄镇古县村东庄自然村一妇女陈某龙爬上一座正在施工中的电力铁塔上阻扰施工。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前黄派出所四级警长 郭泱河:“现场发现这个本村的妇女爬到电力铁塔的半中央位置,一直强烈要求给她解决关于高压线路经过她家房子受影响的事情,不予解决就不下来,我们民警还有很多工作人员都在现场,劝解她有什么事情下来,以正规、正当的途径好好协商解决,她就是不下来。”
据介绍,陈某龙爬上的这座铁塔,是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1100千伏特高压线路施工架设的铁塔,因担心高压线路影响自家房子,陈某龙于15日上午7时许独自一人爬上28米高的铁塔,在铁塔十几米处的位置坐着,十分危险。为防止意外,泉港区消防救援部门、120急救部门等工作人员均到现场参与救援。
前黄派出所四级警长 郭泱河:“我们有人要上去把她劝下来,但她怕我们把她拉下来就一直往上爬,越来越危险,我们底下的劝解人员就不敢再上去,只能在底下慢慢劝,慢慢缓解她的情绪。直到下午5点多,她才从上面下来。”
律师 朱启明:“她的行为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罪,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根据规定,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情节较重的话,可以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罚款。”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陈某龙被处以治安拘留五日行政处罚。这起案例也警醒我们,表达诉求必须理性、合法,不得损害他人正当利益和公共利益,在法治的轨道内诉求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前黄派出所四级警长 郭泱河:“群众如果有一些正当的诉求,要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去向有关部门申诉,不要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一方面是自己的安全,另一方面也有可能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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