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他泄露个人信息184条!

  日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组织区直机关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到区法院旁听庭审。




  本次庭审为一起公职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称,2016年至2018年12月,被告人阮某雄在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履职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受私人委托,通过使用个人账户登录相关系统管理平台查询并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房产信息累计达184条。


  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负责人 郭龙山:“主要目的是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让公开庭审和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 。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阮某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件将择期宣判。


  区科技局工作人员 陈英:“通过今天参加旁听庭审,使我受益良多,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淡化金钱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加强个人对防腐倡廉方面材料的学习,树立依法行政的自觉意识。”


  通过旁听发生在身边的犯罪案件的审理过程,零距离地接受警示教育,使庄严的法庭成为面对面的廉政讲堂和法治课堂,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负责人 郭龙山:“下一步,区委依法治区办将持续推动全区各级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总监制 | 泉港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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