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险险!这里上演了一场“麻龟”“奇遇”记

  日前,在祥云路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中受伤的两名驾驶员均涉嫌醉酒驾驶,对抱有酒后驾车侥幸心理的驾驶人再次敲响警钟,来看详细报道。



  6月27日21时许,区交警大队民警接到一起警情称,区祥云路万佳兴超市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和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两车司机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泉港交警大队法宣室民警 庄承汪:“在事故现场勘察过程中发现,驾驶人陈某民和陈某来身上的酒味都很重,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对二人进行抽血并送检,经过鉴定,陈某民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达到178.57mg/100ML,陈某来血液中乙醇含量也达到了126.05mg/100ML,两个人都达到了醉驾的标准。”


  经调查,当天晚上18时许,陈某民与同事一起在酒店吃饭,期间,共喝了3两左右的52度白酒。过后陈某民驾驶摩托车沿祥云路由生活区往山腰方向行驶,因酒精作用开错了路,行驶至祥云路万家兴路段,遇到刚从皇都酒店出来准备回家的陈某来。陈某来则于当晚同朋友聚会喝了八两左右的葡萄酒,酒后便驾驶电动车由山腰往生活区方向行驶至万家兴超市路段时,逆行往坑仔底村方向回家,未曾料想酒精作祟,没有注意到对向行驶而来的陈某民。


  泉港交警大队法宣室民警 庄承汪:“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民跟陈某来,都因为涉嫌危险驾驶,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也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这里要再次提醒广大群众,杜绝抱有酒后驾车的侥幸心理,为了生命安全请远离酒驾、醉驾!


总监制 | 泉港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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