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1年第13号通告

  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返回泉港。中秋假期,在外经商、务工、就学的泉港乡亲尽量留在当地过节,少串门、少外出、不聚集。强化自我防护措施,外出活动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请以下情形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村(居)报告,做好信息登记,告知健康情况,就地实行居家隔离健康管理:

  1.2021年9月4日以来,曾到过厦门就诊的入(返)区人员及其陪护人员(含到厦门探望、接送人员);

  2.2021年9月4日以来,曾到过莆田市秀屿区就诊的入(返)区人员及其陪护人员(含到秀屿区探望、接送人员);

  3.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三、如发现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出现疫情的地区未经报备入(返)区人员,或未严格按规定接受居家隔离健康管理的人员,请广大群众积极向区、镇、村提供相关情况。

  四、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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