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烈士庄景峰:从警多年一心为民 追捕逃犯因公殉职



庄景峰烈士


庄景峰(中)与同事们在案发现场调查


庄景峰怀着“警察梦”考入警校

  人物简介

  庄景峰(1974—2001年),泉港区山腰街道埭港村人。1993年考入福建警察学院,1995年被分配到惠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1997年调到惠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黄塘刑警探组工作。2001年5月29日,在重庆缉拿黑恶势力骨干成员过程中身受重伤,抢救无效,以身殉职,年仅27岁。

  □本报记者 许文龙 通讯员 肖斌/文 庄景岗/供图

  1974年,庄景峰出生在惠安县山腰镇埭港村(泉港区山腰街道埭港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1993年高中毕业后,他怀着对警察职业的热爱、向往,毅然报考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现为福建警察学院),并如愿以偿地跨入警校大门。在校期间,他潜心学习、刻苦训练,各门功课成绩在班级都名列前茅,尤其是擒拿格斗、散打、射击等各种警体技能更是出类拔萃,多次被选拔参加省、市散打比赛,均取得较好的成绩,曾先后被评为“优秀团员”“劳动积极分子”等,并在警校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庄景峰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素质,被分配到惠安县公安局。走上岗位后,他以机智勇敢、勤劳质朴、热忱为民、执着追求的品行赢得大家的赞誉。1998年底,惠安县黄塘镇一处石头房发生爆炸案,获悉还有人被困在屋内,庄景峰顾不得房屋可能倒塌的危险,立即冲上去强行把房门踢开,救出一名被炸伤的妇女。2000年,惠安县发生特大洪涝灾害。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他不顾个人安危,披上救生衣,来回穿行在洪涛中,奋力抢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连续奋战三昼夜,直到累倒在抗洪第一线。

  庄景峰不知疲倦地全身心扑在工作上。从警多年,他始终坚持在刑侦工作第一线,战斗在条件最艰苦的工作岗位上,凡是县里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他都主动请缨,积极投入工作,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多起。凡遇有抓捕重要案犯,他都冲锋在前,足迹遍布我国东北、西北、西南等边陲,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00多名。

  在侦破惠安洛阳“8·19”特大抢劫案、惠安涂寨“1l·27”抢劫杀人案、黄塘系列爆炸案等大要案中,庄景峰表现突出,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高度赞誉,曾于1996年、1998年、2000年三次受到县局嘉奖。1996年以来,他参加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专案组多次荣立三等功;1998年,所在的探组也因工作出色、成绩优异而荣立集体三等功。

  庄景峰也是一个普通的人,也有一个和美幸福的家。可是他和不少人民警察一样,最怕提这个“家”字,因为他们难以完全称职地为这个家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反而时刻惦念着困难群众。无私资助家境贫困、面临辍学的小女孩,救助因交通事故受伤的群众,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为灾区人民、公益事业和残疾人捐出大量钱物,连续四年无偿献血……他一直在默默做着许多好事。“我从一名普通农民的儿子,成长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是党精心培养出来的,是人民养育的结果。”庄景峰生前曾对同事说,他热爱警察这个职业,更热爱哺育他成长的这片热土,想为人民多办一点事,多给他人一些回报。

  2001年5月,庄景峰受命赴重庆涪陵追捕省公安厅督办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5月29日,追捕组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案犯经常出没的地方展开搜捕,当车行至涪陵锦绣酒店门口时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他率先推开车门,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眼看案犯就要逃脱,他来不及多想就纵身一跃,紧跟着跳入6米多深的商场地下通道,人却重重地摔在通道底,头部鲜血直流。

  随后赶到的重庆民警连忙轻轻地把他抱起来,他吃力地睁开眼睛,抬手指向嫌疑目标逃跑的方向,便昏厥过去,战友们急忙将他送往医院,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当晚11时30分牺牲。弥留之际,他遗憾地对战友说:“这回,我回不去了!”在清理庄景峰的遗物时,人们发现他上衣口袋里仅装着犯罪分子的头像复印件和治疗肠炎的药片。

  庄景峰用短暂的一生,展示出一个平凡人不平凡的精神风貌。得知他牺牲的消息,远在泉港的家人、好友、同事悲痛不已。在他影响下,弟弟庄景岗两年后投身警队,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他生前所在的惠安县公安局,每年都会组织民警,到他陵墓前,缅怀烈士鼓舞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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