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正式启动

  11月30日下午,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在福州举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郭宁宁,国家统计局综合司二级巡视员姜雷光等出席,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叶飞文致辞。启动仪式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通过播放宣传片、现场访谈、节目表演、网络互动等形式宣传普及普查知识,吹响普查现场登记集结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组织实施的首次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和省情省力调查,将全面调查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摸清我省省情“家底”。根据普查工作总体部署,2024年1月1日将全面启动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届时,平时通过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数据的一套表单位直接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填报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则由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入户调查,或通过微信小程序自主填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23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经济普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普查对象可以提前做好填报普查数据相关准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统计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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