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来,泉港区交警大队加大对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利用夜间时间,在辖区主要路段设岗,开展查处酒驾行动。
当晚八点左右,在生活区3号门,泉港区交警大队民警正在设岗查处酒驾。摩托车车主陈某被执勤民警拦下,经检测后发现,该司机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酒驾行为。
陈某:“(房东)叫我喝一杯啤酒,说车子不能开了,不能开了,我还是开了。”
不到20分钟,一辆超标电动车经过设岗路段时,欲开车遁走,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赶过去对他进行检查。
张某:“(你喝什么酒?)啤酒。(喝了多少?)一瓶。(你知道喝酒不能开车的吗?)那边有点急事,就赶着过去,不好意思。(就算有急事也不能酒后开车。)”。
经询问,张某住在栖霞小区,喝了酒后侥幸开车,没想到被民警逮个正着。经过酒精测试后,酒精含量为25 mg/100ml,也属于酒驾行为。
泉港交警大队法宣室民警 陈斌理:“像刚才张某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他刚才酒精测试值是25㎎/100ml,也算酒后驾驶机动车,所以我们下一步将加大对酒后驾驶,包括对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的整治力度,营造一个比较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民警现场对当事人作出现场笔录,并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驾驶证等。醉驾、酒驾危害严重,无论节假日还是平时,交管部门都是利剑高悬,对醉驾、酒驾零容忍。
泉港交警大队法宣室民警 陈斌理:“我们在这里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